各相关领导人员: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领导人员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学校《中层领导人员兼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请学校有社会兼职职务的领导人员,2024年1月17日前通过“学校校网上办事大厅→教师办事→按部门分类→组织部→社会兼职年度工作总结→在线办理→发起(见附件)”报告2023年度兼职工作情况(需本人填写),工作情况填写主要包括兼职期间履职情况、是否取酬、是否报销有关费用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兼职期间严禁违规领取报酬等。
两点提醒:
1.领导人员兼职须按《安徽建筑大学中层领导人员兼职管理办法》(校党字〔2021〕11号)规定提前报批。
2.领导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中兼任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
附件: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工作总结发起步骤
联系人:王佳佳 电话:6351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