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做好供应商的服务工作,优化招标采购营商环境,安徽建筑大学及时办理到期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质保金退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按合同约定已完成履约尚未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以及按合同约定已到期尚未退还质保金的供应商。
二、办理流程
1.请各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项目单位提出退还申请,由采购项目单位填写《退还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申请表》并签署相关意见,按退还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2.审批完成后报学校财务退还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供应商名称如有变动,请一并提供工商部门相关材料。
3.退还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审批权限按《安徽建筑大学采购合同管理办法》(校字〔2024〕9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828052;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292号实验综合楼1615室。
特此公告。
安徽建筑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