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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2-05-24浏览次数:8943

一、学校全称:安徽建筑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南校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292

北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南路856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规定实施。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中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考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等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150分制)。

5.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安徽建筑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6.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专业)招生按照《安徽建筑大学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简章》执行。本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90分(150分制)。

7.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规则及要求按照《安徽建筑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分省,录取不认可高考政策加分。

8.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和《关于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3257号)等文件精神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按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最新标准执行。

八、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828083(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www.jpsos.com

十、附则

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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