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文件精神,现将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自然科学
1.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1)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优秀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为依托,有所服务的高峰学科或优势特色学科,承担属于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牵引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应用研究。
(2)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团队带头人应为本省高等学校科研教学一线的全职人员,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具有主持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经验。团队带头人仅能牵头负责1个团队(项目优先推荐在一线从事技术攻关和基础创新的教师申报)。
(3)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5人以上,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4)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创新团队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团队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推荐至上级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2.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2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杰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有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及以上)]的经历,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3)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杰出青年科研项目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人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推荐至上级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3.安徽高校自然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优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有作为主持人承担过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以上)]的经历;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三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创新性较强,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较紧密。
(3)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优秀青年科研项目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人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推荐至上级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4.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应用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应用基础问题,由项目申请人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以及个人兴趣爱好来设计。
(3)申报人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4)主持并完成安徽省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2项以上(含2项)或有在研的安徽省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5)各部门必须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排序并在本部门公示。
(6)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部门上报的申请项目进行复审,如经专家评审认为未达到申报要求的,将不予推荐。
(7)重大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从学院推荐的重点项目的前2名中择优遴选。
(8)应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各学院评审推荐的科研项目中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原则上应不低于70%,女性科研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基金申报者。
(9)被学校或其他财政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惩戒性中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停止申报学校科研基金项目和其他财政科研项目。
(10)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二)哲学社会科学
1.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1)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基地或智库为依托,服务于高峰学科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承担属于国家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重大调研报告、重大决策咨询报告,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基础性、前瞻性政策研究,能产生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2)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团队带头人应为本省高等学校科研教学一线的全职人员,并获得省部级相关人才计划资助,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项目的经验。团队带头人仅能牵头负责1个团队。
(3)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5人以上,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4)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创新团队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团队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立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2.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2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杰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有承担国家级哲学社科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重大项目等同级别项目或课题)的经历,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或撰写的资政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人的批示。
(3)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杰出青年科研项目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人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立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3.安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省部级以上哲学社科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同级别项目或课题)的经历,且取得突出成果,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或撰写的资政报告得到省级领导批示,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优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杰出优秀青年科研项目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人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立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4.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1)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高校智库和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申报项目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3)申报人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4)主持并完成安徽省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2项以上(含2项)或在研的安徽省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5)各部门必须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在本部门公示。
(6)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部门上报的申请项目进行复审,如经专家评审认为未达到申报要求的,将不予推荐。
(7)重大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从学院推荐的重点项目的前2名中择优遴选。
(8)应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各学院评审推荐的科研项目中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原则上应不低于70%,女性科研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基金申报者。
(9)被学校或其他财政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惩戒性中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停止申报学校科研基金项目和其他财政科研项目。
(10)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三)安徽建筑大学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共建长三角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示范区
1.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1)依托安徽建筑大学,旨在培养和建设一批道德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群体。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创新团队带头人为安徽建筑大学柔性引进聘任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层次人才,双方联合组建创新团队申报。
(2)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5人以上,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3)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创新团队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团队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立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2.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1)依托安徽建筑大学,旨在挖掘、培养一批杰出青年科技才俊。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安徽建筑大学柔性引进聘任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层次人才。
(2) 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杰出青年科研项目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人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立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3.安徽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1)依托安徽建筑大学,旨在引导高校充分重视人才梯队、人才库建设,在前沿领域、重点方向、学科交叉等方面重点布局,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知识基础、人才储备和发展动力。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安徽建筑大学柔性引进聘任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层次人才。
(2)采用“赛马制”形式管理杰出优秀青年科研项目的立项和考核过程,项目申请人需要通过答辩后方可立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阶段性考核、竞争性淘汰机制,实行动态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4.安徽省高校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1)依托安徽建筑大学,旨在以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科技前沿需求为目标,聚焦“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突破和应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发挥优势学科专业作用,鼓励科研工作者开展探索。
(2)项目负责人为安徽建筑大学柔性引进聘任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层次人才,或安徽建筑大学的在职人员,研究团队成员需为双方在职人员(不超过5人),共同参加合作研究。
(3)申报人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4)主持并完成安徽省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2项以上(含2项)或在研的安徽省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5)被学校或其他财政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惩戒性中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停止申报学校科研基金项目和其他财政科研项目。
(6)具体考核办法和指标参照附件。
二、研究周期
1.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3年;对于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的,考核指标相应增加。
2.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3年;对于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的,考核指标相应增加。
3.重大/重点项目:2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
三、结题成果要求
所有立项项目研究成果(包括最终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在著作正式出版、论文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安徽省高校自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XXX”等字样”。不按照或不符合上述规定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只能归入一个项目结题,不能重复计算。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立项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项目研究内容及创新性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2.各单位组织初审,于5月6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材料(项目申请书纸质版2份+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需评审排序,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统一报送给科技处。
3.5月7日-5月13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排序(指标数)向省教育厅推荐我校2023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通过遴选的项目申请人在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登录网址 http://srp.ahjzu.edu.cn)进行在线填写。
4.各学院及平台指标另行通知。
5.项目申报类别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五、限项要求
在研的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项目。本次申报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2021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参与2项的限制。
联系人:自然科学:杨丽媛 王平,63828063
社会科学:杨柳 刘宇婷,63828059
附件1.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自然科学类).doc
附件2.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哲学社会科学类).doc
附件5.年度科研计划(安徽建筑大学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共建长三角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示范区)类别及要求.doc
附件10.安徽省高校科研科研项目申请书(哲学社会科学类).doc
附件11.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推荐汇总表(自然科学类).xls
附件12.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哲学社会科学).xls
附件13.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推荐汇总表(共建长三角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示范区).xls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