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具体负责学校资产管理、房产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内设资产管理科、房产管理科和基建科。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单位关于资产、房产和基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学校资产、房产和基建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宣传资产、房产和基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2、负责学校各类国有资产账目管理,指导各单位做好国有资产账、物核实、使用维

护的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财政厅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本数据维护工作;

4、负责组织新增固定资产验收,协助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房产和地产管理,以及住房货币化补贴、公积金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公用房产分配和管理工作,校办产业房屋租赁合同管理和租金收缴工作;

7、负责组织学校房地产产权的测绘、鉴定、评估和办证工作;

8、负责校园基本建设规划编制与组织实施,新建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和施工过程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新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存档、备案工作;以及工程决算的资料收集、整理、审核,并报送工作。

10、负责学校资产、房产等统计上报工作。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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