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建筑大学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安徽建筑大学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组织评审,共评审出2021年开放基金3项,拟给予资助开展研究,现予以公告。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宋娓娓 | 黄山学院 | FSSP植入Ti颗粒对轴承套铜合金表层的改性机理研究 |
2 | 徐信芯 | 长安大学 | 基于深度学习的PDC钻头磨损识别及剩余寿命预测研究 |
3 | 胡光忠 | 四川轻化工大学 | 复杂条件下全地形工程车辆失稳机理研究 |
公告说明如下:
1.项目研究时间从2021年10月至2024年9月,研究周期为3年。
2.资助经费的拨付、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建筑大学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 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安徽建筑大学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和申请书上填写的要求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要求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4. 项目验收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重点项目要求在研究周期内达到:
1)研究成果须与项目申请书研究内容相关;
2)发表SCI/EI论文1篇,或者发表CSCD收录论文3篇。(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须标注为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英文为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of Construction Machinery);
3)申报知识产权4项,至少有2项是发明专利;
(2)重大项目要求在研究周期内达到:
1)研究成果须与项目申请书研究内容相关;
2)发表SCI/EI论文2篇,或者发表SCI/EI论文1篇+CSCD收录论文3篇。(第一单位或者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须标注为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英文为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of Construction Machinery);
3)申报知识产权4项,至少有2项是发明专利;
5.项目负责人应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6.研究形成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须标注“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号)”,否则不能视为项目成果,不予结题。
7.需要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技术报告。
8.请获得资助的申请人于2021年9月24日之前提供签字盖章后的《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合作申报协议》、《任务书》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本实验室。
附件1: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合作申报协议.doc
附件2: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任务书.doc
快递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紫云路292号,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邮编:230601)
联系人:袁彬
联系电话:13721033638
E-mail:yuanbinwork@163.com
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