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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63)的有关要求,现将学校2021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重大、重点项目

1)项目应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3)申报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为博士。 

4)申报过2021年度国家科学基金项目。

5)主持并完成安徽省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2项以上(含2项)或在研的安徽省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6)各部门必须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在本部门公示。

7)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部门上报的申请项目进行复审,如经专家评审认为未达到申报要求的,将不予推荐。

8)重大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从学院推荐的重点项目中择优遴选。

2、一般项目

1)申报人为讲师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下人员。

2)主持并完成安徽省教育厅一般项目2项以上(含2项)或在研的安徽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3)各部门必须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在本部门公示。

二、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

三、预期结项成果要求

所有立项项目成果(包括最终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在著作正式出版、论文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项目批准号:XXXXXX”等字样”。不按照或不符合上述规定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立项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项目研究内容及创新性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2、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应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各学院评审推荐的科研项目中4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应不低于60%,女性科研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10月22日下午17:00前,申报人在科技管理系统中提交申报资料,10月29日下午17:00前,各单位组织评审,并将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评审排序,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excel和签章扫描版同步发联系人电子政务。

4、10月30日-11月7日,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排序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排序(指标数)向省教育厅推荐我校2021年度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立项名单。

   5、各学院及平台指标另行通知。

联系人:任磊,63828059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0月12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学院评审推荐2021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人文社会科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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