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现学校启动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要求,于4月2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拟吸纳科研助理数量至科技处。
联系人:仕敏 63828063
科技处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pdf
附件2=(8月、12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