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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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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科研机构:

根据全国教育规划办《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我国科研事业,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1.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2.本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课题、西部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等。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与相关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4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41日之前的,或在41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至(3)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5)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9)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资助额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为6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课题为20万元、西部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课题申报范围涉及14个学科。依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4.所有申报课题将进行资格审查。专家采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

1.请校属有关单位、科研机构做好申报动员和组织工作。

2.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可通过全规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231日零时上线开放,我校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315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下载《申请书》和《活页》先行填写完成,各申报单位于31日前将《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汇总表》纸质件各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审核。

3.材料通过审核后,课题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由申报单位报送至科技处统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后,申报单位将《申请书》取回,申请人须将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与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4.最终材料报送:(1)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需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2)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报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由学校上报上级管理单位。

联系人:任磊,联系电话:6382805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

附件2.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附件3.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4.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5.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doc

附件6.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2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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