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5作者:浏览:879


校研函〔20237


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校字〔202234号),学校开展2023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2212月和20236月在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内授予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遴选、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评选标准

(一)论文作者遵守学术道德,论文不涉及学术不端或学术失范行为;

(二)论文选题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论文的研究成果在基础理论、工程技术或研究方法、手段等方面有创新。

(三)论文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文笔流畅、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

(四)论文应是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内,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

(五)论文应获得同行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的较高评价,学位论文在盲审评阅中盲评平均得分为80分及以上,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为优秀(90分及以上)。

(六)论文作者在校学习期间,发表了较高水平的相关学术成果,包括:学术论文、标准规范、导则、发明专利、科研成果奖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具体评价标准。

四、推荐限额

各学院分别按照各一级学科学位点(专业学位类别)不超过本年度该一级学科学位点(专业学位类别)授予学位人数的10%的比例推荐候选名单。学院没有一级学位点的按照培养方向推荐。

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

推荐篇数

学硕

专硕

土木学院

5

10

建规学院

2

10

环能学院

4

7

经管学院

1

7

电信学院

2

7

材化学院

4

2

数理学院

1

2

艺术学院


3

机电学院

1

3

公管学院

3


五、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准备、申请(525-61日)

学位论文作者填写《安徽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并按要求相关材料提交学位点所在学院,进行条件审核。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选(62-8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安徽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要求,根据推荐限额组织实施评选工作,评选名单公示5日无异议后,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审核,并组织同行专家评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六、材料报送

(一)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及PDF格式电子版。

(二)《安徽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纸质版1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

(三)申请表中所填学术成果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

申请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推荐学院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

(四)《安徽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1

七、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二)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从严把握申报条件。

(三)研究生培养学院6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院培养科。

       联系人:李梅;联系电话:63828285


附件:

1.安徽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2.安徽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

3.安徽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院

2023524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表.doc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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