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2021年3月29日校长办公会决定,现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完成学业的王建勇和逾期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宋军等60名硕士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因退学处理的硕士研究生难于联系,退学处理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请以下同学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学校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并于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硕士研究生本人若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送达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28285。
联系地址:安徽建筑大学南区实验综合楼1605办公室。
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