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历之规定,考虑到全省、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需在第19周结束前完成,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英语阅读(上)》、《矩阵理论》、《数理统计与随机过程》已经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完毕,各相关学院可在研究生院网页查询学生考场安排。
二、专业课考试/考查。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请各相关学院于2020年1月5日 15:30前,将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考试/考查安排表(附件1)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由于特殊原因,导致19周前无法安排期末考试的,可在20-21-2学期期初安排考试,考试需在第二周结束前完成。
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不可与公共课考试时间冲突。
2.各单位要带领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安徽建筑大学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学校对研究生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
3.为规范诚信考试,考生每场考试均须签到。开课学院应通过查看系统内课程选课的详细情况,填写每门考试课程签到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中心下载),用于考场签到。
4.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全程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电子设备,否则按照违反监考纪律予以处理。
5.考生在考场内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否则按照考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研究生专业课考试考查安排表.doc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