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1/09/27 04:04

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校字〔201930号)和《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校字〔201929号),为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评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各相关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报研究生院学工办备案,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学业成绩等计算时间

学业成绩等计算起止时间:202091-2021831日。

三、评审流程

评审流程为: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定。

申请人需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学院初审后返还申请人。

所有复印件材料由学院盖章后作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报研究生院学工办。

    四、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927-929

相关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将评审委员会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章)、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工办。

930-1011

学生申请和学院初审。对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进行公开答辩,按分配指标确定推荐名单;对符合申请学业奖学金条件的研究生,进行公开评审,按分配指标确定推荐名单。所有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研究生院学工办。

1012-1017

召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评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获得者;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18

评审材料报安徽省教育厅

    五、相关要求

各相关学院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填写以下表格:

1.《安徽建筑大学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3

2.《安徽建筑大学202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4

3.《安徽建筑大学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5

4.《安徽建筑大学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6

5.《安徽建筑大学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7

6.《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8

7.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9)。

申报材料和各类汇总表的纸质版(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章)、电子版于1011日下班前报送研究生院。

六、联系人

2019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联系人:孙晓庄,联系电话:63828174

2020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联系人:靳杰,联系电话:63828290

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联系人:贾宇枝子,联系电话:63513085

 

附件: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

附件4:安徽建筑大学202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

附件5:安徽建筑大学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

附件6:安徽建筑大学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

附件7:安徽建筑大学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

附件8: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

附件9: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10:2021年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xls

 

                         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院

202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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