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校字〔2019〕30号)和《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校字〔2019〕29号),为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评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各相关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报研究生院学工办备案,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学业成绩等计算时间
学业成绩等计算起止时间: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三、评审流程
评审流程为: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定。
申请人需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学院初审后返还申请人。
所有复印件材料由学院盖章后作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报研究生院学工办。
四、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9月27日-9月29日 | 相关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将评审委员会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章)、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工办。 |
9月30日-10月11日 | 学生申请和学院初审。对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进行公开答辩,按分配指标确定推荐名单;对符合申请学业奖学金条件的研究生,进行公开评审,按分配指标确定推荐名单。所有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研究生院学工办。 |
10月12日-10月17日 | 召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评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获得者;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
10月18日 | 评审材料报安徽省教育厅 |
五、相关要求
各相关学院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填写以下表格:
1.《安徽建筑大学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3)
2.《安徽建筑大学202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4)
3.《安徽建筑大学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5)
4.《安徽建筑大学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6)
5.《安徽建筑大学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7)
6.《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8)
7.《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9)。
申报材料和各类汇总表的纸质版(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章)、电子版于10月11日下班前报送研究生院。
六、联系人
2019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联系人:孙晓庄,联系电话:63828174。
2020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联系人:靳杰,联系电话:63828290。
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联系人:贾宇枝子,联系电话:63513085。
附件: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
附件4:安徽建筑大学202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
附件5:安徽建筑大学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
附件6:安徽建筑大学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
附件7:安徽建筑大学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
附件10:2021年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xls
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