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校字〔2019〕30号)和《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校字〔2019〕2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评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学业成绩等计算时间
学业成绩等计算起止时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三、评审流程
评审流程为: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定。
五、时间安排
六、相关要求
各相关学院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填写以下表格:
1.《安徽建筑大学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
2.《安徽建筑大学2023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附件4)
3.《安徽建筑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5)
4.《安徽建筑大学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6)
5.《安徽建筑大学2021级、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7)
6.《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8)
申报材料和各类汇总表的纸质版(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章)、电子版请于9月28日下班前报送至实验综合楼1608室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研工部联系电话:63828290。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安徽建筑大学2023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安徽建筑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6:安徽建筑大学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7:安徽建筑大学2021级、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9:安徽建筑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xls
附件10:安徽建筑大学2021级、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