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2/09/15 11:0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校字〔201930号)和《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校字〔20192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评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学业成绩等计算时间

学业成绩等计算起止时间:202191-2022831日。

三、评审流程

评审流程为: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定。

申请人需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学院初审后返还申请人。

学业奖学金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留存,国家奖学金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学院盖章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评选办法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除2022级新生按录取类型评定外,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开评选。

五、时间安排

时  间

内  容

915-919

相关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将评审委员会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章)、电子版报送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19-928

1、学生申请;2、学院初审。对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进行公开答辩,按分配指标确定推荐名单;对符合申请学业奖学金条件的研究生,进行公开评审,按分配指标确定推荐名单。所有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提交至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929-1010

召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获得者;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11

评审材料上报安徽省教育厅

六、相关要求

各相关学院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填写以下表格:

1.《安徽建筑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3

2.《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4

3.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

4.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

5.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学院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7

申报材料和各类汇总表的纸质版(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章)、电子版请于928日下班前报送至实验综合楼1608室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研工部联系电话:63828290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2.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

3.安徽建筑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

4.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汇总表.xls

5.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6.附件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7.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学院评审情况汇总表.xls

   8.2022年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20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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