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津贴发放及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2/01/07 02:52

各学院、有关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96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津贴发放及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工作考核和津贴发放工作

1.研究生助管工作的考核由设岗单位负责,研究生助教工作的考核由设岗教师负责。

2.参加助管助教工作的研究生应于聘期结束前二周向负责考核的设岗单位或设岗教师提交书面总结,设岗单位或设岗教师根据研究生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按照设岗要求,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发放津贴。

3.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津贴从学校经费支出。

4.津贴发放标准: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480/计酬,每月工作时间不足32工时,以每小时12元人民币按小时计酬。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0/课时(课时数按照计划学时数确定)计酬。助管助教岗位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发放。

5.各设岗单位须于112日前将《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津贴发放表》(附表1)纸质版报送至实验综合楼1605办公室,电子版通过政务平台发送至贾宇枝子,由研工部统一发放。

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申报工作

1.岗位设置申报。各设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助管助教岗位,填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附表2),纸质版于114日前报送实验综合楼1605办公室,电子版通过政务平台发送至研工部贾宇枝子。

2.岗位审批。各设岗单位申报的助管助教岗位经研工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确定各单位助管助教岗位数(招聘工作另行通知)。

3.请各设岗单位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申报。其他相关事宜,请与研工部联系,电话:63513085

特此通知。


附表1: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津贴发放表

附表2: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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