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18〕52号)文件和《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9〕6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设置“三助”岗位的部门须于9月23日前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情况表》(附件1)在本部门网站公布。
2、各研究生根据公布的“三助”岗位自愿填报《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于9月25日前报送至各设岗部门。
3、导师必须为指导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设置助研岗位,鼓励导师为研一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置助研岗位,对于在岗承担助研工作并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导师必须发放助研津贴。
4、各设岗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开展招聘工作,并于9月28日前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录取名单表》(附件3)电子版和1份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
5、本次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时间为2020年9月-2021年1月。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28290。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2020-2021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情况表.xlsx
附件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录取名单.xls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