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18〕52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及2019-2020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和津贴发放工作
1. 研究生“助管”工作的考核由设岗单位负责,研究生“助教”、“助研”工作的考核由设岗教师负责。
2. 参加“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应于聘期结束前二周向负责考核的设岗单位或设岗教师提交书面总结,设岗单位或设岗教师根据研究生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按照设岗要求,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岗位考核不合格者,下一聘期内不得再申请相应岗位。
3. 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从设岗教师课题经费中支出;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津贴从学校经费支出。考核合格者,“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0元/课时(课时数按照计划学时数确定)发放;“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320元/月发放;“助研”岗位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700元。“三助”岗位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发放。
4. 各设岗单位须于7月16日前将《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发放表》(附表1)纸质版报送至实验综合楼1608办公室,电子版通过政务平台发送,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助研”岗位津贴由设岗教师于7月16日前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表》(附表2),并按照财务相关规定自主发放。
5. 各设岗单位要认真核对“助研”津贴发放的人员、数量与期初岗位设置是否一致,确保研究生“助研”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各单位于7月18日前将《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汇总表》(附表3)纸质版报送实验综合楼1608办公室。
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
1.岗位设置申报。各设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三助”岗位,填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报表》(附表4),纸质版于7月18日前报送实验综合楼1608办公室,电子版通过政务平台发送。
2.岗位审批。各设岗单位申报的“三助”岗位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审批确定各单位“三助”岗位数(招聘工作另行通知)。
3.请各设岗单位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申报。其他相关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孙老师;电话:63828290。
特此通知。
附表1: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发放表.xlsx
研究生院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