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第一党委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部署,因工作需要,机关一党委须增选1名出席校二届四次党代会教职工党员代表。为做好增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选程序
(一)酝酿推荐。对照党代表条件(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安徽建筑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执行),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在机关党委正式党员范围内,每个党支部可推荐人选3人。
(二)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意见,召开机关一党委会议,按不低于代表3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名单确定后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并组织考察,在机关第一党委范围内公示后,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党委组织部)。
(三)召开党委会,按不低于代表人数3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四)正式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在代表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正式代表1名。
二、日程安排
(一)5月22日(周三)各党支部完成酝酿推荐工作,推荐3名代表候选人。
(二)5月24日(周五)下午,召开机关第一党委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学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组织部)审查。
(三)召开机关第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学校党委审核同意。
(四)5月27日(周一),根据学校党委审查批复意见,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公示。
(五)6月12日召开机关第一党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代表增选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为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相关准备工作,请各党支部提前做好党员的通知工作,组织党员届时自带水笔提前10分钟按指定区域就座。
(三)请各党支部将推荐的3名代表候选人人选名单,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于5月23日(周四)上午11:00前一并报送机关第一党委。
附件:机关第一党委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人选名册
机关第一党委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