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2022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账户费用会做相应调整。原定于每年4月、5月、6月教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时间会推迟到7月以后(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住院二次报销正常进行。请大家相互转告,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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