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2019-2020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省教育厅: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459号)要求,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学校以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为抓手,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推进制度规范全覆盖,促进依法办学、民主管理。
(一)完善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审定公开事宜、指导协调工作、组织检查考核、落实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将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党委行政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部署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19年以来,学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学校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清单》要求公开的10大类50条信息,逐一明确每项公开条目的责任单位,落实了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发规处、学生处、就业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国资处、保卫处、招投标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工会和后勤集团等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采取校办统筹管理、各责任单位负责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工作方式,扎实有序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为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1.会议公开。2020年,学校通过召开一届五次党代会,向党代表作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就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公开党务信息。通过召开五届二次教代会暨工代会,向教职工代表作校长工作报告和教代会、工代会工作报告,就全面完成“十三五”后半段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步伐公开校务信息。学校还通过召开全校教师干部大会、党政联席会议、民主生活会、学术委员会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处级干部大会和离退休老同志情况通报会等向党内外公开信息。
2.新媒体公开。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平台、校刊校报和校园广播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期公开,精准推送。学校通过新媒体中心,整合校内信息发布,充分运用广播台、宣传栏、新闻媒体、部门网站、QQ群、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针对学校发展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结合广大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各类党务和校务信息。
3.网络公开。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学校的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合作与交流信息以及其他公开信息等栏目。此外,还通过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招标公告等特设栏目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全面地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事项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员工参与和监督学校民主管理的权益。
(三)广泛宣传,推动信息公开不断深入
1.学校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和任务,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等宣传载体公开学校各类党务和校务信息,通过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工作,扩大了信息公开工作在师生员工中的影响。
2.学校按照上级要求,从2010年至2019年,每年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报送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或工作总结。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10大类50项,学校在“信息公开”专网(//www.jpsos.com/xxgkw/)实施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及数量统计如下(数据截至2020年8月31日):
(一)运用各种媒体主动公开情况
自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学校通过校园网主页向校内外发布信息2032条、编印《安徽建筑大学校报》18期、《建大通讯》18期。官方微信“易小海”公众平台,每日推送原创内容,展示学校风采,传递校园声音、传播正能量。同时,关注时事热点,转载人民日报、新华网等权威媒体新闻内容。目前,学校官方微信粉丝量达到3.8万余人。安徽建筑大学官方微博、官方QQ已实现每日定时推送校园信息,对于学校大事、学生活动等专题活动实现时时推送。安徽建筑大学已经成立新媒体联盟,形成全校范围内的媒体互融互通。
(二)公开《清单》所列事项情况
(链接详见附件《安徽建筑大学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1.基本信息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2条;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00余条(在校园网电子政务平台“规章制度”栏公开发布,校内浏览);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2条;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2条;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46条;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2.招生考试信息
(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共6条;
(2)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4条;
(3)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4条;
(4)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2条;
(5)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3条;
(6)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1条。
(7)拟录取研究生名单1条。
(8)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1条。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4条;
(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1条;
(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1条;
(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312条(详见校园网首页“招标公告”专栏);
(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1条;
(6)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条;
(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1条。
4.人事师资信息
(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1条;
(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1条;
(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1条;
(4)校内中层干部任免(校内浏览)、人员招聘信息2条;
(5)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1条。
5.教学质量信息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1条;
(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1条;
(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条;
(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1条;
(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2条;
(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1条;
(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1条;
(8)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1条;
(9)本科教学质量报告1条。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1)学籍管理办法2条;
(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9条;
(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1条;
(4)学生申诉办法1条。
7.学风建设信息
(1)学风建设机构2条;学校开设有“学风建设专栏”网页;
(2)学术规范制度1条;
(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1条。
8.学位、学科信息
(1)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基本要求1条;
(2)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学校目前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
(3)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1条;
(4)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1条。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2条;
(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2条。
10.其他信息
(1)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020年5月8日至7月1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校党委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视工作,9月1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情况。按照巡视组工作要求,需在12月份向巡视组反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提交社会公开稿及不宜公开事项的说明,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1条。
四、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本年度,学校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到师生员工广泛认可。学校2020年度召开一届五次党代会暨五届二次教代会工代会。会上,向各位代表报告了一届四次党代会,第五届教代会、工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其中,党代会提案11件,代表对办理及公开情况满意率达100﹪;教代会、工代会提24件,代表对办理及公开情况满意率为100%。
五、本年度,学校无因信息公开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评估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各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力度仍不均衡。
2.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设想
1.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等工作,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2.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3.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附件:安徽建筑大学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2019-2020年度).doc
安徽建筑大学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