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2019-2020学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0-28      访问次数: 699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2020年10月15日)

2019-2020学年,学术委员会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依照《安徽建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安徽建筑大学学术行为规范(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据《安徽建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术委员会组织力量编制出台了《安徽建筑大学学术行为规范(试行)》,为加强学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师生的学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机构建设,规范学术事项请示和印章使用管理

    学术委员会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出台了《关于规范学术事项请示和印章使用管理的通知》(校学术函〔2019〕2号),进一步规范了学校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以及个人向校学术委员会请示学术事项和印章使用管理。

三、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

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全体委员会议,认真审议相关学术事项,充分履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重要职责。

四、学术委员会参与开展的重要工作:

1.编制《安徽建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配合学校社会科学联合会的成立,认真摸排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发展情况,经过多轮意见征询,完成编制《安徽建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经学校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一届一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全力推进新增博士授予单位和博士点申报工作。参加全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会议,按时报送《安徽建筑大学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报告》。组织召开2020年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工作会议,制定出台《2020年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博士学位单位申报工作力度。

3.以“双一流”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学科建设。编制报送《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学高峰学科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和《安徽省高校高峰学科建设规划表(2020-2024年)》。完成2019年省属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奖补资金(高峰学科)项目建设绩效评价工作。承办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学科评估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制定《2020年重点学科设备采购计划》,预算金额324.48万元;完成学科建设成果统计工作。

4.做好省委综合考核、校长离任审计和省委巡视工作。完成省委综合考核发展完成情况表中“依法治校、学科建设、发展特色项、重点目标达成”等四项一级指标任务(共计21.7分)的填写及汇总材料。编写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报告》,截止2020年4月30日,规划指标45项中仅有14项尚未完成,多项完成指标成绩突出,标志性成果取得突破。及时完成审计和巡视等各项材料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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