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季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9    访问次数: 10

各学院:

为构建“安全、卫生、和谐、学优、文明”的宿舍环境,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宿舍文明卫生与生活习惯,充分发挥宿舍的环境育人功能,对照《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宿舍文明创建与评选表彰办法》(校字〔2023〕65号)的建设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学生宿舍拉网式安全卫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自查

(一)自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7日

(二)自查重点

各学院组织力量自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卫生状况;是否张贴反电诈海报;是否存在违规撕毁空调插座封条,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拉电线现象;是否存在宿舍内吸烟及存有烟盒、烟缸、烟蒂、烟灰现象;是否有使用煤炉、液化气罐、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现象;是否堆放酒瓶、矿泉水瓶、饮料瓶、杂物和其他易燃物品;是否存在宿舍内给电动车电瓶充电现象;是否存在宿舍私自售卖商品;是否存在违规外宿及其他安全隐患等。

(三)自查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常态化推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建立包保制,逐一对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一个月不少于2次检查,检查表、检查图片及当月学生工作专题会议记录复印件等月底报学生处备案。根据自查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查清原因,奖罚分明,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把学生宿舍安全工作作为学生工作的重点,抓实抓好,真正做到检查有结果、结果有反馈。

二、学校抽查

(一)检查时间

9月28日下午14:30-16:30

(二)检查人员

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学工办主任、专兼职辅导员、校学工助理和学生会成员等。

(三)工作要求

1.集合地点

南校区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北校区在F楼南楼一楼

2.检查人员根据分组,对所负责楼栋的宿舍进行逐一安全检查,佩戴吊牌,按时到场签到签退,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无法到场人员请提前向所在检查组组长请假,组长应及时协调调换人选并报学生处备案。

3.检查结束后,各分组检查人员需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并将检查记录于本组检查结束时当场交学生处工作人员汇总。

4.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五星宿舍”及“学生党员示范宿舍”评选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文明创建、学生工作考核的参考指标。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宿舍,给予宿舍成员相应校纪校规处分,直接取消该宿舍及成员当学年评奖评优资格,处分材料记入学生档案。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    学院   月宿舍自查情况.docx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南北校区宿舍检查分组表.docx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宿舍检查评分标准.docx

附件4:安徽建筑大学宿舍检查记录表.xlsx

 

 学生处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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