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9    访问次数: 317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函〔2023〕4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专职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学院考核与学校考核相结合。各学院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辅导员进行考核推荐,有多名专职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学院需结合辅导员工作表现综合考核排序推荐。学校专职辅导员职称考核推荐小组将依据考核内容对申报者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公示后,形成评审意见报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核依据:

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按《安徽建筑大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试行)》(校字〔2021〕51号)、《安徽建筑大学关于激励高水平教研科研成果的补充规定(试行)》(校字202213和《安徽建筑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激励办法(试行)》(校字〔2023〕76号)文件为依据执行

三、考核内容:

(一)工作年限。将辅导员在岗工作年限纳入考核指标,以年度为单位分档设立相应分值。统计起止时间为入校至202312月31日,取整年度。

(二)近三年辅导员工作考核。(2020-2021学年度、2021-2022学年度2022-2023学年度)

1.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评审推荐小组主要考察申报者近三年辅导员工作开展的台账,包括工作日志,巡课、巡访宿舍记录学生违纪情况

2.考研情况。近三年所带学生考研报考率、录取率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非毕业班专职辅导员在日常工作或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中,能体现为学生考研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和服务等工作的,提供相关工作台账,如主题班会、谈心谈话记录等。

3.学评辅。近三年学评辅参评率和得分情况,具体由学生处认定。

4.业务培训和参加辅导员活动情况积极参加国家、省级、校级辅导员培训,申报者每年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的校级培训(含网络培训)参加由学生处组织的辅导员沙龙(主讲或参加)、辅导员主题班会比赛、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素质拓展、辅导员工作会议等辅导员相关活动,具体由学生处认定。

(三)任现职以来科研、奖励等方面考核(成果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8月31日)

1.科研情况。科研成果汇总按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考核内容有:主持与学生工作有关的项目或发表与学生工作有关的论文;若主持与学生工作有关的项目或论文超过封顶分数,整篇(项目)可作为指导学生开展课题研究类别,并完成结题要求;创作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包括在报刊、电视、互联网易班·今日校园等校级媒体平台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传播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指导新媒体平台运营情况等成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思想健康向上、引领性强。

2.与学生工作有关的个人获奖情况 分国家级省级、校级并设置相应分数,同年度同类别奖项以最高等级计分。

3.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为达标,获“年度岗位优秀”“年度优秀”考核等级的逐项累计得分。

4.学生获奖任现职以来所带学生获省级以上等级奖,依据类别、级别设置相应分值。

(四)任期内意识形态、师德师风考核。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安徽建筑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安徽建筑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各学院具体负责申报人员每年的意识形态和师德考核并提供2018年以来每年的意识形态和师德考核材料评审推荐小组依据考核材料予以评分。

)学院推荐排名。对于多名辅导员申报职称的学院,由学院依据辅导员日常工作开展、育人成效等方面评定,排序推荐,评审推荐小组按照学院排序情况设置相应分值,并计入总分

现场述职表现。评审推荐小组根据现场述职表现、回答评委提问等情况给分

以上考核内容具体分值设置详见《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核统计表》(附件2)。

四、时间节点:

11月13日前 申报人填写相关职评表格,并准备相关业绩成果材料、成果材料复印件、论文检索报告及论文查重报告等。个人填写及准备的相关材料参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11月14—11月18日 材料审核提交材料至学生处

11月21日前 学生处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申报人员是否达到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11221125业务考核形成评审报告报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个人述职由学生处统一组织。师德师风、任期内意识形态考核由申报人所在学院完成)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动员部署,组织辅导员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准备材料,并认真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1和《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核统计表》(附件2,于1118前将表格送交学生处王梦婕处,同时报送电子版。相关支撑材料按《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时间节点报送学生处汇总。

(二)择优推荐,公平公正。专职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核工作严格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院要加强对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履职尽责情况、工作实绩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确保本次业务考核工作高质量完成。

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联系人:王梦婕;联系电话:63828056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xlsx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核统计表.docx

                                    学生处

                                202311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