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学院: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字〔2023〕65号),现对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酬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酬金发放
(一)计酬时间
2023年2月27日——6月30日
(二)酬金标准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工作满40工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合肥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工作时间不足40工时,原则上每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15元人民币。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原则上每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15元人民币。超出核定工时的酬金由用工单位自行支付。
(三)相关事项
1.各用工部门应发补贴总额依据本学年所核定的岗位数与工时数而定(见附件)。每个学生应发放勤工助学补贴标准由用工部门根据学生实际工时来评定,切忌不经核实随意填报、无差别填报等情况,同时须准备好相关排班表、助理值班签到表与勤工助学工作日志备查。
2.各用工部门要做好学生工作量统计,确保所有固定学生助理系统中在岗,由部门勤工助学管理员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勤工助学-用工单位薪酬管理-月份选择2023年6月”如实进行酬金(本学期2-6月)汇总填报(http://ehall.ahjzu.edu.cn/ywtb-portal/standard/index.html?browser=no#/hall),学生酬金如涉及多种计算方式的情况,需在该生发放金额备注栏填写工时计算依据,如:9月30工时;10月40工时;11月20工时。发放申请待校级审核通过后,纸质版需请部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盖章报送至学生处留存。
3.请各部门于7月3日前,完成网络填报(临时用工的勤工助学学生酬金发放不进系统,请将发放表与活动签到表报送至学生处审核汇总);请于7月3日前将酬金发放表(纸质)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103办公室,联系电话:63828055。
二、优秀学生助理评选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评选年度内无必修课不及格;
3.评选年度内持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少于6个月;
4.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表现突出。
(二)表彰与奖励
被评为优秀学生助理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被评为优秀学生助理的学生,下一年度在本岗位上优先聘用。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助理,学生处会选择其先进事迹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报道。
(三)相关事项
1.优秀学生助理每学年评选一次,在6月份开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评选,宁缺毋滥,确保评选质量。
2.优秀学生助理评选人数不超过各用工单位参加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总人数的10%,不足1人的按1人计。
3.优秀学生助理由用工单位组织评议推荐,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助理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上材料纸质、电子版均需于7月7日前报学生处。
2022-2023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汇总).xlsx.xlsx
学生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