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勤工助学酬金发放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01    访问次数: 452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字〔2020〕13号),现对2021-2022学年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酬金发放及学生助理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酬金发放

计酬时间

20223月起617日。

酬金标准

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工作时间超过32工时,以合肥市2021年7月公布的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17元/月(合民〔2021〕59 号),按月计酬;每月工作时间不足32工时,以每小时12元人民币按小时计酬。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为12元人民币。

相关事项

1.各用工部门应发补贴总额依据本学年所核定的工时数而定附件1。每个学生应发放勤工助学补贴标准由用工部门根据学生实际工时来评定,酬金必须拉开差距

2.各用工部门要做好学生工作量统计,由部门勤工助学管理员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勤工助学-用工单位薪酬管理”如实进行酬金填报(http://ehall.ahjzu.edu.cn/ywtb-portal/standard/index.html?browser=no#/hall,待审核通过纸质版需请学院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至学生处留存

3.请各部门于6月10日前,完成网络填报;于6月17日前将酬金发放表报送至实验综合楼1602办公室,联系电话:63828055。

二、优秀学生助理评选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评选年度内无必修课不及格;

3.评选年度内持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少于6个月;

4.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表现突出。

(二)表彰与奖励

被评为优秀学生助理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被评为优秀学生助理的学生,下一年度在本岗位上优先聘用。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助理,学生处会选择其先进事迹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报道。

相关事项

1.优秀学生助理每学年评选一次,在6月份开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评选,宁缺毋滥,确保评选质量。

2.优秀学生助理评选人数不超过各用工单位参加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总人数的10%。

3.优秀学生助理由用工单位组织评议推荐,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助理信息汇总表》附件2,被评为优秀学生助理的学生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助理”审批表》附件3,以上材料纸质、电子版均需于6月17日前报学生处。

 

 

(新新新)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xlsx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助理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助理”审批表.docx

 

 

                                         学生处   

                                    2022年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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