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有关单位:
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郭宇等三名学生有夹带行为(见附件)。经学校学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专题会议研究,认定郭宇等三名学生的行为已构成考试作弊。
依据《安徽建筑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校字〔2017〕95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安徽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校字〔2017〕94号)第十七条,《安徽建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细则》(校字〔2017〕98号)第三条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1.给予郭宇等三名学生留校察看一年(2021年7月13日-2022年7月12日)处分;
2.郭宇等三名学生当次的相应课程考核成绩无效,记为零分;
3.取消郭宇等三名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考试违规违纪学生名单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安徽建筑大学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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