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2021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为切实做好2020-2021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学校奖学金评定按照《安徽建筑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校字〔2019〕57号)和《关于2020-2021学年校奖学金评定的补充通知》(见附件1)实行。由学院成立奖学金评议小组,按照评定条件和比例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学分制奖学金统计表》(见附件2),其纸质稿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行政公章后报学生处1602办公室胡韬(同时通过政务平台报送电子稿)。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从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操作,操作步骤见附件3。
2、各学院是评定奖学金的第一责任单位,须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文件规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及等级。各专业班级应由辅导员、班委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对本专业班级提出奖学金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评出本专业班级奖学金初评名单,并将初评名单在主题班会上讨论通过;各学院应由相关党政领导、学工老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各专业班级在主题班会上讨论通过的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名单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各学院奖学金名额如下。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规定名额(一、二等奖名额不得超标,未评满时,指标可用于三等奖的评定,但不超过各学院奖学金指标总数)上报材料,超额上报将在复核过程中直接按倒序删除。
学院 | 奖学金名额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总计 | |
土木学院 | 35 | 150 | 281 | 469 |
建规学院 | 15 | 60 | 113 | 188 |
环能学院 | 24 | 96 | 180 | 300 |
经管学院 | 38 | 152 | 285 | 475 |
电信学院 | 36 | 142 | 266 | 444 |
材化学院 | 17 | 68 | 126 | 211 |
数理学院 | 11 | 41 | 76 | 128 |
外国语学院 | 6 | 22 | 42 | 70 |
艺术学院 | 15 | 58 | 108 | 181 |
机电学院 | 28 | 112 | 210 | 350 |
公管学院 | 18 | 70 | 131 | 219 |
4、各学院审核奖学金信息准确无误后,须填写《学院奖学金评审意见》(附件4),并将附件2、4的纸质稿签字加盖行政公章后,于10月20日之前交学生处1602办公室胡韬(同时通过政务平台报送电子稿),联系电话:63828055。
5、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奖学金:修读课程有补考的;修读课程平均绩点低于2.5的;受违纪处分的且在处分期的;未注册的。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奖学金名单进行抽样复核,凡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者,则取消当学期指标并扣除下一学期相应的指标;各学院上报的奖学金名单如出现漏报、错报信息而导致的相关责任,由学院承担。
6、公共选修课成绩不作为参评奖学金的依据。
7、各学院在评选奖学金时,学分绩点保留不少于2位小数;学业成绩排名为同年级同专业所有学生,并应采用教务系统补考成绩录入后的成绩排名;转专业学生需在转入专业评选。
8、各学院在报送奖学金材料时,需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表(含课程成绩),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9、各学院专兼职辅导员要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带领学生认真学习奖学金评定的相关文件,并提醒学生申请奖学金时,应如实、认真填写个人信息。
10、经批准已获得学校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在评奖期间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发的奖学金及证书,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11、广大师生员工如发现在班级评议、学院公示等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请向学校纪委反映,举报电话:63828283,举报邮箱:jwb@ahjzu.edu.cn。
学生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