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7    访问次数: 202

各学院:

2020-2021学年评优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为切实做好2020-2021学年评优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优秀学生干部

2、三好学生

3、单项先进个人

4、先进班级

5、年度标兵及“十佳”大学生

二、评定办法

评定办法按照《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校字〔2014〕82号)实行。

三、名额分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校字〔2014〕82号)。现将2020-2021学年各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

学生

单项先进个人

先进

班级

年度标兵

(含十佳)

土木学院

47

150

188

5

3

建规学院

22

60

88

2

1

环能学院

30

96

120

3

2

经管学院

44

152

176

4

3

电信学院

38

142

152

4

3

材化学院

24

67

96

2

1

数理学院

12

41

48

1

1

外语学院

9

22

36

1

1

艺术学院

24

58

96

2

1

机电学院

31

112

124

3

2

公管学院

22

70

88

2

1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是评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第一责任单位,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各专业班级应由辅导员、班委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经民主评议,初步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并将初评名单在主题班会上讨论通过;各学院应由相关党政领导、学工老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各专业班级在主题班会上讨论通过的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名单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学校将对各班级的主题班会召开情况及各学院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2、申报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名额,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见附件1—5),经辅导员签字确认后报学院审核;参评“年度标兵”及“十佳大学生”的学生须认真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年度标兵”及“十佳大学生”申报表》(见附件5)并附详细材料,十佳大学生在年度标兵的基础上,每个学院择优推选1人上报评定。

3、各学院审核评优信息准确无误后,须将名单汇总(见附件68),并填写《学院年度评优评审意见》(见附件9)、并将附件69的纸质稿签字加盖行政公章后,于10月22日之前交学生处1602办公室管皓宇(同时通过政务平台报送电子稿),同时报送附件1—5纸质版。

4、各学院申报先进班级、年度标兵和十佳大学生还需报送以下材料:先进班级需报送一份班级建设报告和两张反映班级建设的照片,年度标兵和十佳大学生需报送一份个人成长报告(含个人简介,主要事迹、获奖情况)和两张个人照片(一张证件照,一张生活照)。以上材料电子档由学院汇总后于10月25日之前通过政务平台报送学生处管皓宇,咨询电话:63828055

5、申请评优需同步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正方软件)中完成申请和审核,审核流程为“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副书记审核”-“学生处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10)。

6、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规定名额上报材料,超额上报将在复核过程中直接按倒序删除;对于各学院上报的评定名单,凡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者,则取消当学年指标并扣除下一学年相应的指标各学院上报的评定名单如出现漏报、错报信息而导致的相关责任,由学院承担

7、本次获奖学生和先进班级发放表彰证书及不同价值的奖品。

8、广大师生员工如发现年度评优班级评议、主题班会、学院公示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63828082

                                   学生处

                              20219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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