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字〔2020〕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岗位设置申请。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全学年学生勤工助学计划,详细填写用工原因,本着节约用工的原则,填报《2020-2021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纸质版于9月14日前报送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601办公室,电子版通过政务平台发送至贺雅婷。
2.考核检查。学生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上一学年学生勤工助学落实情况开展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本学年岗位审批参考依据。
3.岗位审批。各单位申请的岗位数经学生处复核汇总,报学校审批确定各单位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数,并反馈各单位。
4.其他说明。学生勤工助学补助发放坚持“定岗定额,按岗计酬”的原则,各单位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数经审批后,原则上不予变动,学年内产生的临时性用工费用从所在单位的定岗定额中支出。
5.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学生勤工助学联系人及时加入QQ群:571694727,其他相关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电话:63828056。
特此通知。
附件:2020-2021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附件:2020-2021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xlsx
学生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