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与管理,更好发挥校内宣传栏、电子屏、多媒体灯箱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规范宣传品的管理和使用。现就全校各宣传阵地自查备案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自查备案对象
学校公共区域的宣传阵地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楼内的宣传阵地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后勤服务集团统筹管理。电子屏包括学校所有室内外 LCD、LED电子屏;宣传栏是校园内固定设置在户外及建筑物外墙上的宣传橱窗和张贴栏;多媒体灯箱是校园内内置滚动灯箱海报,采用箱体式中空结构的宣传载体。
二、自查及备案相关要求
1.各单位认真排查负责管理的所有宣传栏、电子屏、多媒体灯箱,明确各宣传阵地的设置地点、数量及具体功能,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校内宣传阵地备案登记表》。
2.严格审核宣传内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严禁利用各宣传阵地发布、张贴、悬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及其他不健康、不文明、不道德的内容。对各宣传阵地上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的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宣传品进行立即撤除,保证做到主题鲜明、语言简洁、内容健康、版面美观。
3.各单位要确保本单位所有宣传阵地统计到位、没有遗漏,提供的数据信息要确保真实准确。各单位无管理的宣传阵地,请填写零报告。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结合以上要求对所管理的宣传栏、电子屏、多媒体灯箱等宣传阵地进行调查统计,于2022年3月5日下班前填写《安徽建筑大学校内宣传阵地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实验综合楼1915,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至宣传部蒋芮,联系电话:63828085。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建筑大学校内宣传阵地备案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