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学校定于12月21日召开2021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十二次学习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12月21日下午4:00
地点:南区实验综合楼21楼第二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校党委委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办、巡察办、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人武部、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章的重要论述;
2.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斗争精神、防范风险挑战的重要论述;
3.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节选);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节选);
5.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订版);
6.学习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主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7.学习《安徽省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试行)》。
请参学人员准时到会。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