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学校定于10月12日召开2021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八次学习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10月12日下午2:30
地点:南区实验综合楼21楼第二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校党委委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巡察办、学工部、教师工作部、人武部、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
4.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文件精神;
5.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
6.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中心组学习会结束后,请参会人员继续参加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