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学校定于4月27日下午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4月27日下午2:30
地点:南区实验综合楼21楼第三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校党委委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学工部、教师工作部、人武部、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内容
1.围绕“学史明理”进行主题发言和交流研讨;
2.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传达学习李锦斌同志在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4.传达学习李锦斌同志在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5.传达学习李锦斌同志在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四、研讨主题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讨“学史明理”的丰富内涵,系统掌握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深刻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
五、主题发言
校领导;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党委书记(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请参学人员准时到会,并在主题发言后,做好交流发言准备。
党委宣传部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