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26 浏览次数: 29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对此项工作开展的专项要求,现就我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根据上述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1030日前提交自查报告(见附件)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112日学校组织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学院自查报告,形成学校自查报告,并做好接受安徽省教育厅专项检查的准备。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栋,王涛;电话:63828189

 

  附件:学院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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