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工作职责
学院党委负责本学院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抓好中心组学习;
二、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支持本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负责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指导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定期对党支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
四、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五、负责本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本学院各级党组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工作;
七、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八、负责做好分党校工作;
九、负责本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十、负责做好本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统战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院长岗位职责
主持学院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订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二、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工作,组织制订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目标;
三、负责学院人事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年终考核、业务考评、绩效分配等工作;
四、负责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重大设备购置计划,负责制订教学、科研经费的使用计划,管理学院的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院经费和资金;
五、组织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秩序;
六、负责学院经费预算与使用工作;
七、组织协调学院基层学术委员会工作,抓好基层学术组织建设;
八、组织协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工作;
九、组织协调科研平台建设工作,制订学院学术交流及其它有关科研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科研人员的业务培养及科研能力考核;
十、组织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督促检查科研进度和质量;
十一、组织实施学院科技服务、科技成果评奖及推广应用工作;
十二、会同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做好反腐倡廉、安全稳定工作;
十三、协助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主持学院党委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
二、主持召开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本学院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主持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
四、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分党校工作;
五、负责做好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六、负责做好学院宣传工作、统战工作;
七、负责领导学院工会分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八、负责安全稳定工作;
九、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十、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十二、协助院长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分管学院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院长组织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学院日常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及教学督导工作;
三、指导学院专业系(教研室、实验中心)做好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课程建设工作;
四、负责教学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协助院长做好专业建设、教师发展能力培训等工作;
六、协助院长做好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七、负责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
八、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分管学院学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学院学生工作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学院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四、负责学院学生评奖评优、违纪处分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学院学生资助工作;
六、负责学院学生入学教育、军训和文明离校工作;
七、负责学院学生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八、协助做好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
九、协助做好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十、指导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
十一、协助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二、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学院(部)党政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等会务组织、记录存档工作;
二、负责学院(部)公文起草、文件收发、公章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校内外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和信访工作;
四、负责学院(部)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院(部)考勤工作,协助学院(部)领导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六、协助学院(部)领导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负责节假日排班值班工作;
七、协助学院(部)领导做好人才引进、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学院(部)相关统计工作;
八、负责学院(部)国有资产的登记、保管和报废工作;
九、负责学院(部)资料室的图书资料采购及借阅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院(部)工会分会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办主任岗位职责
协助学院(部)分管领导做好学院(部)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落实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基本要求(大纲)、检查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二、参与组织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及教学实验室检查工作;
三、布置各专业系(教研室、中心)填写教师教学任务安排表,协调各专业系(教研室、中心)对教师教学任务的安排;
四、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学业资料保管、学生学习成绩统计等有关教学方面的工作;
五、负责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毕业答辩安排等工作;
六、负责教学档案(管理文件、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课程设计、考试试卷等)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师教学、实验等各类工作量的统计工作;
八、负责办理学生休(复)学、转专业及课程免修(听)、补考、重修等手续;
九、负责任课教师的日常调(停)课工作;
十、负责安排期末考试、各类补考及四、六级英语考试及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有关事宜;
十一、协助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审核工作;
十二、协助做好专业导师的安排、考核等工作;
十三、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工办主任岗位职责
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和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组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组织学生的评奖评优、审核及上报工作;
四、组织贫困生入库及各类奖助学金评比、审核及上报等资助工作;
五、协助学院分管领导对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调查、处理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善后工作;
六、负责学生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
七、协助做好辅导员队伍管理、考核工作;
八、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入学教育、军训、文明离校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九、协助做好学生成绩单发放、学籍处理、注册报到等工作;
十、协助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派遣、跟踪调查与信息反馈等工作;
十一、协助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学术交流、科技创新、文明宿舍创建、文娱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
十二、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主持学院(部)团委(团总支)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学院(部)团委(团总支)工作规范性文件、团内工作计划;
二、负责学院(部)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及教育工作;
三、负责学院(部)团组织建设;
四、负责学院(部)团员、团费管理;
五、负责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六、负责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七、负责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八、负责学院(部)团内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和新闻报道工作;
九、指导学院(部)学生会和社团工作;
十、负责团组织对内、对外交流;
十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办(研究生办)主任岗位职责
协助学院分管领导做好学院科研(研究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分管院领导做好科研工作中期检查、总结和落实执行情况;
二、协助分管院领导组织学院教师开展科研课题、科研奖励等申报和科研课题的结题工作;
三、负责学院教师科研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如各类统计表、课题申报书、立项通知书、结项通知书和成果原件等;
四、协助分管院领导,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五、负责日常科研活动记录及各种科研报表的上报工作;
六、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等工作;
七、协助分管院领导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教学及学籍管理等工作;
九、协助做好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和复审工作;
十、负责教师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生的开题、论文送审,毕业审核与论文答辩安排等工作,协助分管院领导做好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与方案的申报工作;
十二、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辅导员岗位职责
一、学生工作辅导员由校党委学工部统一管理,接受校团委、就业工作处和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在土木工程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
三、根据党委、学生处的要求,协助学校有关部门,按时完成所带班级学生的党课、形势与政策教育课、思想品德课、就业指导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
四、抓好所带班级学风、班风建设;
五、负责所带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项评优工作;
六、负责所带班级学生日常教育和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七、协助学生处做好新生军训工作及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
八、协助校团委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活动,并及时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
九、协助校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十、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