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和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11-15 浏览次数: 10 |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1至12教学周(11月14日-22日)开展本科教学期中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分学校和教学单位两级进行,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重点对教学运行、实践教学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自查 1.教学运行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执行、双语课程开设情况、课程停开、智慧教学工具使用等。 2.课堂教学情况,包括学生上课出勤率、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理论课程教学进度、学风等。 3.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包括实验实习教学、劳动教育基地建设、校企共建实验室建设、实践经费使用情况等。 4.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开展情况。 5.专业系(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6.教学单位开展听课情况。 二、学校检查 1.根据教学运行计划,抽查各单位教学运行情况。 2.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形成的材料进行核实,结果纳入教学单位年度发展考核。 三、近期工作安排 (一)教学任务落实 各教学单位应于12月初(第14周前后)前完成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二)学籍管理 2024届毕业生学位提醒数据已发各学院领导电子政务,请各学院组织学业导师认真梳理学生学业情况,做好学业指导和帮扶工作。 (三)教学建设 1.根据学校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推进工作计划,各单位积极推进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等材料准备。 2.对照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标准体系,各单位做好建设期中期检查及预警,补短板强弱项,迎接教育部验收。 3.各单位主动谋划本年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及专业评估相关工作,推进相关专业申请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做好相关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复评工作。 4.加强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推进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教材编写和课程建设,加快课程教学内容迭代,推动课程内容与产业需求科学对接;加强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的课程资源库、真实案例库的项目研究。 (四)实践教学 1.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安排,切实推进2024年“互联网+”大赛的项目甄选与培育工作。 2.加强各类实习的管理工作,须于12月31日前,在“实习教学管理系统”中更新并完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信息。 3.加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管理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质量,组织各专业系要对申报的课题组织论证,由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全系教师召开,重点对课题申报意义、课题难度进行研究论证,学院对专业系选题论证进行抽查,形成抽查报告,并于本学期末前将选题抽查论证报告纸质版盖章后报教务处实践科。 (五)考试工作 1.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月16日(星期六)举行。 2.2023年下半年安徽省计算机水平考试将于2024年1月初举行。 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教学单位已结课的专业课程须尽快组织考核。 (1)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课程主考和监考任务落实工作,通过有效渠道将工作安排通知到位,加强过程管理和纪律监督,做好考场巡考。 (2)要严格考场环境检查。监考教师须于考前对桌面、桌肚、黑板(清除黑板上所有与监考无关的文字信息)等提前进行检查清理。 (3)各开课单位应向监考教师配发金属探测仪等设备,于考前入场环节规范开展违禁物品查验,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深入研讨并形成会议纪要。各教学单位应在2023年11月22日15:00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材料,通过电子政务分别报教务处相关工作联系人。其中,附件1、2、3通过政务平台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王若澜。 2.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填写相关工作表格,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本单位检查资料汇总报送。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务科,王若澜,63828070 教务处学籍科,李梦悦,63828089 教务处教研科,杨雨生,63828077 教务处实践科,冯 秀,63828079 教务处考务科,吴彦博,63828076 特此通知 教务处链接见://www.jpsos.com/2023/1114/c67a224558/page.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