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免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17 浏览次数: 331

根据学教学工作安排,依据《安徽建筑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校字〔2017〕102号)和《安徽建筑大学课程免听免修与重修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7〕97号),开展2022-2023学年第学期课程免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首次修读课程:学生加权学分绩点需达到3.0,绩点统计不含校公共选修课每名学生每学期可以申请一门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转专业学生无绩点要求。

2.重修课程:已修课程未通过考核需进行重修的,特别是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相冲突导致无法选课的,可申请免听,无绩点要求。非毕业班学生最多可申请两门,毕业班学生最多可申请三门。

3.学生正在修读的课程,不得申请免听。

4.校公共选修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以及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听。

二、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个人申请,无需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见附件)。学生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320日(星期10:00-322日(星期10:00。

2.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需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学生申请数据予以审查确认。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324日(星期10:00。

3.教务处复审

教务处对各学院的审核结果进行复审并公布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各学院需及时通知任课教师查询免听学生名单,并加强对免听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免听工作,组织学业导师、辅导员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学生的制度宣讲,指导学生如实填报申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申请材料。

2.学生要如实填报申请。获准免听的学生,需及时联系任课教师,接受任课教师的指导和管理,完成课程规定的作业、实验,并按规定参加课程考核。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务科,0551-63828070。

特此通知。  

教务处链接://www.jpsos.com/jwc/2023/0314/c10909a211286/page.htm

皖ICP备020545号 Copyright 2010 安徽建筑大学 土木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