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1 浏览次数: 1188

各部门:

为保障科研实验项目顺利开展,确保科研实验室安全稳定,根据《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校函〔2021107号),学校组织各部门开展科研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评估范围

各部门所有科研实验项目填报附件1

二、安全评估内容

1.危险源种类、特性及风险隐患;

2.评定安全风险等级。

三、实验项目分类

根据实验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特性,从安全角度可将实验项目分为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特种设备类、其他类等。

1.涉及化学反应和化学品的实验项目归属为化学类。主要危险源为毒害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

2.涉及微生物和实验动物的实验项目归属为生物类。主要危险源为微生物(传染病病原体类等)、动物等危害个体或群体安全的生物因子。

3.涉及放射源、射线装置等的实验项目归属为辐射类。主要危险源为放射性物质。

4.涉及机械、电气、高温高压等设备及仪器仪表等的实验项目归属为机电类。主要危险源为机械加工类高速设备、高压及大电流设备、激光设备、加热设备等。

5.涉及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的实验项目归属为特种设备类。主要危险源是该类设备自身,起重机械可能造成重物坠落、起重机失稳倾斜、挤压、高处跌落等危害;锅炉可能因超温、超压等导致材料失效发生爆炸或泄露造成机械损伤、烫伤等危害;压力容器可能因遇热超压、机械损伤、减压阀不合格等造成爆炸或气体外泄等危害。

6.不涉及上述危险源的实验项目均归属为其他类。主要危险源为用电用水等设施设备引发的用电用水安全风险。

四、安全风险等级

依据实验项目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将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级别划分为高危险等级(一级)、中危险等级(二级)和一般危险等级(一级)共三个等级。

1.高危险等级(一级)

涉及使用较大剂量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麻醉品和精神药品,高致病性病原生物,危险实验动物,放射源(装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设施、设备等危险源的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等级为高危险等级(一级)。

2.中危险等级(二级)

涉及使用较小剂量危险化学品、低致病性病原生物、实验动物、压力容器、激光设备、强磁设备、冷热设备(冰箱、烘箱、马弗炉等)、机电设备等危险源的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等级为中危险等级(二级)。

3.一般危险等级(三级)

未列入上述安全风险等级的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等级为一般危险等级(三级)。

五、风险评估程序

针对不同安全风险等级,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应履行不同的程序和手续。

1.高危险等级(一级)的实验项目,由实验室所属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向学校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提交评估报告,履行审核程序。必要时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复评,并报学校审批。

2.中危险等级(二级)的实验项目,由实验室所属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向学校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提交评估报告,履行备案程序。

3.一般危险等级(三级)的实验项目,由其所属建制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向所属部门提交评估报告,履行备案程序。

六、评估结果利用

1.基于实验项目安全风险分类及等级,针对相应场所设施建设、人员配备、防范与应急措施制定、安全制度与责任制落实准备等情况,依据相应的评价标准,评估结果可为通过(O)、自行整改通过(A)、整改并复核(B)、不通过(C)。

2.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不同,将直接影响实验室的设置、撤销及功能调整,实验项目的新增、取消及内容调整等工作。

1)评估结果为通过(O的实验项目,相应科研活动可正常开展。

2)评估结果为自行整改通过(A的实验项目,经自行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后,相应科研活动可正常开展。

3)评估结果为整改并复核(B的实验项目,暂停相应科研活动,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并经学校复核通过后,方可恢复开展相应科研活动。

4)评估结果为不通过(C的实验项目,停止相应科研活动。

风险评估内容参考附件2

七、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把控安全风险源头,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2.各部门应依据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参考教育部、科技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指导表内容,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部门实验项目风险评估标准。

3.请各单位于1130日中午下班前,将附件12纸质版和电子版(通过政务平台)报送科技处(产学研合作办公室)。

联系人:柳军修,刘润晨  63828361

特此通知。

 

附件:1.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汇总表

2.风险评估内容参考

附件1: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汇总表.xlsx 

附件2: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参考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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