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11-27 浏览次数: 866 |
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的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和各培养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月11日(第13-14周) 二、检查对象:全校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及管理情况。 三、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检查本学期学院研究生课程开课情况,是否存在应开而未开课程;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安排进行授课,是否有教学大纲、教案、多媒体课件、教材(讲义)或主要参考资料;对教师误课、迟到、随意调课、减少学时及教学内容,停课、提前下课的现象,学生迟到、早退及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新开课程、新任教师课程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授课质量。 2.2019级研究生社会实践计划制定完成情况。 3.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信息补充,维护工作。 4.2018级预期毕业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学位论文及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等;学制内未完成各培养环节研究生督促措施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学院组织全面自查、研究生院组织教育督导组抽查的方式进行。 1.学院自查。 11月30日至12月4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成立由研究生分管院长、院级督导、专业系主任、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的教学检查领导小组,采取随堂停课、师生座谈、专题研讨、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情况以及研究生教学管理情况等,并填写相关检查过程资料;及时掌握本学院、学位点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动态和教学秩序,发现和分析目前研究生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对存在问题和师生的建议予以分析、总结,提出解决方案或整改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2.研究生院抽查。 12月7日-12月11日,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人员,对研究生公共课程、专业课程进行随堂听课及教学培养过程资料检查;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组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开展课程教学巡查工作。 五、相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通过自查及检查,及时发现和总结问题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于期中教学自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1)《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听课表)不少于5份(2)《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评价用表)不少于5门课程(3)《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表》(4)《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座谈会记录表》(5)《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6)《学院期中检查总结报告》汇总后(电子稿、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各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2.各相关研究生院培养单位要核对完善新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相关信息,督促2017级延期毕业学生和2018级学生在系统中补充完整各培养过程,学院审核通过。 3.对于发生教学事故对任课教师及学院,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报处理。 4.联系人:黄老师 范老师,电话:63828285 附件: 1.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听课表).docx 2.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评).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