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年度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6-09 浏览次数: 1123 |
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年度毕业 设计(论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我校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存档、系统材料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送及工作总结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等材料存档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完毕后,各学院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和过程管理材料及时存档(包括电子档),毕业设计(论文)装袋存档材料清单如下:
二、毕业设计(论文)系统管理 各专业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学生需使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严格按照要求完善系统中的各模块内容,具体如下: 1.指导老师及所有管理人员上传电子签名; 2.指导老师上传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专业负责人审核; 3.学生上传开题报告,指导老师审核; 4.指导老师上传外文原文,学生上传译文; 5.指导老师填写中期检查表后由教学院长审核; 6.指导老师评分; 7.专业负责人分配评阅教师,评阅老师评分; 8.相关答辩工作安排; 9.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终稿上传。 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送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后,应及时选送本年度校级、院级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选送校级优秀的(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小于等于10%)名额不超过3%,院级优秀不超过15%。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名单(附件)及精简版电子文稿,请于6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学校审核后发文予以表彰。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各学院自行装订存档。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各学院应及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汇总分析及工作总结,并请于6月21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电子和纸质版);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工作安排表(电子版);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电子和纸质版)。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实践科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28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