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学院2017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06 浏览次数: 1034

    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校研函〔2020〕14号通知,土木学院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导师作为学位申请人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毕业研究生的基础条件(课程学习、科研及实践完成情况)、论文写作规范、学术道德规范和创新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只有经导师批准后,学位申请者方可提交相关的资料和申请。

2、土木学院申请学位的毕业生需向学院及导师提交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附件5)、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电子版(或者扫描件)分别以“学号+姓名+材料类别”格式命名发给班长汇总,材料类别是指以上三类材料,其中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可能较多,放在文件夹内进行命名。班长进行分类处理放在三个电子文件夹内,压缩包发到土木学院审核。各毕业生同时要发给导师进行审查。

    班长接收材料截止时间:4月17日15:00;班长发班土木学院截止时间:4月18日9:00;

以上纸质材料待开学后打印签名补交到班长汇总上报土木学院

3、4月30日前,土木学院对学位申请人的毕业条件、论文完成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具备申请学位资格;未达到学位申请资格要求且需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填写《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待正式开学后,由导师、学院签字盖章同意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1. 第一批学位论文审查、学术不端检测、送审及答辩要求

  2. 论文字数及格式由导师及申请者负责审查与自查。要符合《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安徽建筑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和《安徽建筑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3. 检测论文格式要求:学位论文由导师审查合格后,电子论文的PDF和WORD格式版本的命名格式为“姓名_安徽建筑大学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_10878_学号_论文题目”,此处为下画线,命名格式也与研究生院要求不同

  4. 第一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①电子论文的PDF和WORD版本命名格式见上。电子论文务必要去除个人及导师全部信息,送审论文封面及内容不得显示论文作者姓名、学号及导师等相关信息。送审论文的《作者简介及读研期间主要科研成果》和《致谢》中学生和导师信息删除,有科研成果的学生将科研成果中的学生和导师姓名删除即可检测合格后直接进行盲审。

        ②《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校外盲审汇总清单》(附件1)电子版命名要有学号+姓名,填写要严格按照表格的字段说明填写。

        《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仅需要填写此表中A-G列,命名要有学号+姓名。

        以上三类材料放在一个电子文件夹内,电子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压缩后发送到邮箱:929339737@qq.com,第一批论文接收截止时间:4月24日20:00,过时论文直接进入第二批论文检测。

  5. 第一批检测不合格学位论文修改后的再检测时间:4月30日。

  6. 第一批学位论文答辩时间:6月1日-6月15日

  7. 第二批学位论文审查、学术不端检测、送审及答辩要求

    (1)论文字数及格式由导师及申请者负责审查与自查。要符合《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安徽建筑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和《安徽建筑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2)检测论文格式要求:学位论文由导师审查合格后,电子论文的PDF和WORD格式版本的命名格式为“10878_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论文题目_导师姓名_安徽建筑大学,此处为下画线。

    (3)第二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①电子论文的PDF和WORD版本命名格式见上。电子论文务必要去除个人及导师全部信息,送审论文封面及内容不得显示论文作者姓名、学号及导师等相关信息。送审论文的《作者简介及读研期间主要科研成果》和《致谢》中学生和导师信息删除,有科研成果的学生将科研成果中的学生和导师姓名删除即可检测合格后直接进行盲审。

        ②《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校外盲审汇总清单》(附件1)电子版命名要有学号+姓名,填写要严格按照表格的字段说明填写。

        《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仅需要填写此表中A-G列,命名要有学号+姓名。

        以上三类材料放在一个电子文件夹内,电子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压缩后发送到邮箱:929339737@qq.com,第二批论文接收截止时间:5月24日20:00,过时论文不再给予检测。

    4)第二批检测不合格学位论文修改后的再检测时间:5月30日。

    5)第二批学位论文答辩时间:7月1日-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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