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明确安全责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请各学院安排好实验室假期值班工作,在寒假前全面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危化品落实专人保管、落实专柜分类存储、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等情况,是否切实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务必做好“六双”管理。
3.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寒假期间所有实验室封闭管理,各实验室须做好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备和压力容器的检查工作,严禁人员进出,封门前须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
4.因特殊情况需开放的科研实验室,需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审批后,报科技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所在学院必须严格审查实验项目、场所条件、保障措施、应急手段等是否完善,同时,对寒假期间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制定寒假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否则不得开展。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