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实验室低值易耗品采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与审批
1.所有教学实验室低值易耗品需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台”(http://219.231.15.92/)申请,在招标确定的单位采购,否则不予报销,详细参见操作流程(附件1)。
2.各教学实验中心每月15号前完成本月物资采购申请,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批。
3.2023-2024学年教学实验室低值易耗品供应商信息,见附件2。
二、送货
审批完成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统计通知各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学院。
三、入库
各申请人接收货物后,按照实际到货量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中进行入库操作,同时上传物资清单、发票和实物照片。物资清单、发票、实物照片与填报入库数量一一对应,方可审批通过。
四、领用
低值易耗品使用时,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中办理领用申请,生成“领用单号”,经中心主任审批通过,方可领用出库。
五、登记备案
用户使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或移动手机端今日校园app)验证用户名、密码登陆,选择“低值易耗品登记备案服务”进行申请,特别注意:
1.普通低值易耗品的备案单:需在其他材料项上传《安徽建筑大学低值易耗品采购申请单》(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中生成打印)。
2.气体、化学品的备案单:需在其他材料项上传《安徽建筑大学危化品申请单》(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中生成打印),其中,气体备案单还需上传《安徽建筑大学气瓶租赁安全协议》(签字盖章版)。
六、报销
请申请教师及时提交物资清单、发票、实物照片等登记备案,自行打印《安徽建筑大学低值易耗品登记备案表》到财务报销。
联系人:周平 6382818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