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2浏览次数:28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寒假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将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安全责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寒假前全面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于较大风险的隐患问题,要尽快落实整改,如在整改中存在问题,请及时报告。

2.加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管理。危化品落实专人保管、落实专柜分类存储、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等情况,是否切实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务必做好“六双”管理。

3.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寒假期间所有实验室封闭管理,假期如无实验任务,请关闭水、电源、热源检查安全后实施封闭管理;假期获得批准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相关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请确认仪器设备、水、电、气、门窗等的关闭情况。

4.严格落实假期实验活动风险评估和审批制度。假期因特殊情况需开放的科研实验室,请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审批后,报科技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必须严格审查实验项目、场所条件、保障措施、应急手段等是否完善,同时,对寒假期间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制定寒假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否则不得开展。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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