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实函〔2022〕4号
关于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安全及期初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期初实验室准备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安全责任。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根据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验人员个人防护及实验室消杀工作,全面、系统地做好期初实验室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责任。各实验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实验室管理职责,组织落实实验室管理制度、工作守则及实验操作规程。
2.做好期初实验室准备工作。各教学科研单位做好实验材料准备工作,查看所辖实验室水、电、气、通风等情况,安排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清洁,确认安全通道畅通,设备、药品摆放有序。做好仪器设备的调试、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3.规范危险化学品和危险气体采购使用。各教学科研单位务必做到化学品的规范采购、规范使用,危险化学品做到随用随购,减少库存量,科学分类,规范储存,账物相符,领用手续齐全,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务必做好“六双”管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管制类化学品还需经院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库,并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在平台中进行即时使用登记,未用完的需及时归还至危化品储存室。梳理剧毒化学品并按要求存放处置。
4.各单位自查。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对辖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报告于9月15日(周四)下班前发实设处周平电子政务。
5.学校检查。学校成立检查组,副校长闵杰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组建检查小组开展检查工作,于9月16日(周五)下班前,将检查结果(附件)发实设处周平电子政务。具体安排如下:
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表
组别 | 负责人 | 检查对象 |
1 | 吴德义 | 机电学院 |
2 | 吴运法 | 艺术学院 |
3 | 谢发之 | 材化学院(南区) |
4 | 彭志胜 | 公管学院、节能院 |
5 | 孙长城 | 建规学院 |
6 | 丁 益 | 土木学院 |
7 | 戈慈水 | 环能学院 |
8 | 徐春山 | 信网中心 |
9 | 邢 瑜 | 外国语学院 |
10 | 张润梅 | 数理学院 |
11 | 黄佳豪 | 经管学院 |
12 | 朱曙光 | 材化学院(北区)、 电信学院(北区) |
13 | 章曙光 | 电信学院 |
6.联系人:周平、王涛; 联系电话:6382818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