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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校函〔2021〕107号),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明确责任义务,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
1.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单位责任人与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责任书》进行归档保存。
2.签订安全承诺书。各实验室负责人与教师或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各实验室责任人对本实验室师生的《安全承诺书》进行归档保存。
3.落实实验室日查制度。强化实验室值班值日制度,由实验室责任人组织对所属实验室每日检查一次,主要对水、电、气、门窗、实验设备与物品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以及环境卫生情况、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处置情况等方面的检查。
二、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信息
1.各实验室需明确本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2.每个实验室房间门口张贴实验室责任信息牌。责任信息牌应包括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应急联系电话、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等内容。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于12月8日前,完成实验室和个人《安全责任书》、《安全承诺书》签订,完善实验室责任信息牌。
2.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各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信息通过电子政务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张中。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