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函〔2021〕107号
校属各单位: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35号)要求,深刻吸取南京某高校实验室爆燃事故的教训,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排查,彻底整改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学校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排查,做到安全心中有数、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立查立改、防范措施落实见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分解落实安全责任。
(一)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道胜 黄显怀
副组长:蔡新立 闵 杰 张亚新
成 员:储金龙 朱达荣 黄 镭 汪翼湧 戴前宏
汪力君
(二) 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安排
组别 | 牵头责任单位 | 配合责任单位 | 工作内容 |
第一组 | 教务处 | 各学院 | 教学实验项目安全评估。 |
第二组 | 科技处 | 各学院 | 科研实验项目安全评估,科研实验危化品和气体的审核审批。 |
第三组 | 国有资产处 | 各学院 | 实训综合楼新建实验室用水、用电及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
第四组 | 保卫处 | 各学院 | 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与设施配备更新,以及隐患排查、整改。 |
第五组 | 后勤服务集团 | 各学院 | 实验室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改造,特别是水电安全排查、隐患整改。 |
第六组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各学院 | 实验室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组织协调,实验室危化品管理、隐患整改督促。 |
二、全面排查,加强自查整改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安排,实化工作落实。对实验室、实验研究场所及危化品存储室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参照《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无死角的再排查,重点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等专项排查整治。
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一)健全组织体系,落实安全责任。
坚决落实“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个人”四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在各实验室张贴责任人、应急联系电话等信息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实验室应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
各单位要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实验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验室安全培训准入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气体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和实验操作规程,落实制度上墙。
(三)加强化学品管理,保障安全长效。
1.采购管理:所有教学和科研实验室使用的化学品须经学校批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管制类化学品申购还需报公安部门审批后方可采购;气体采购须提供用气单位与供应商签订气瓶租赁安全协议,一批一签。未经审批不得私自购买、使用或转让化学品。
2.储存管理: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化学品柜内,且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普通化学品与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分柜或分区存放,化学性质互相禁忌的不应混存,需低温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防爆冰箱内;管制类化学品与其他危险品分柜存放,实行“六双”管理。
3.使用管理:各实验室应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管制类化学品应由双人以当日实验的用量领取,如有剩余应在当日由双人退回;实验室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开展实验工作的师生应熟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危险特性,及时做好个人防护。
4.气瓶管理:气瓶颜色清晰,标签合规;分类摆放,有效固定;压力正常,安全附件齐全;备用气瓶、空瓶不应存放在实验室内。危险气体需配备合适的监控报警装置、制定危险气体泄露事故应急预案。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育安全文化。
1.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各单位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组织本单位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技能、规范操作培训,掌握实验室安全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维护使用,利用讲座、研讨、安全培训、微信公众号、微课程等多种方式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知识。
2.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验人员、教师与学生应获得准入资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实验。各单位排查开展校级(一级)安全教育考试落实情况,土木学院、环能学院、电信学院、材化学院、机电学院等视专业情况,开展专项(二级)安全教育考试。
三、强化督查问责,增强纪律意识
学校将对各学院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自纠自查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督查。对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学校各职能部门根据分工安排进行排查,并由牵头单位汇总排查结果,各教学科研单位结合上半年的自查自纠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报告,并于11月30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送张中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安徽建筑大学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