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实函〔2021〕6号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与运行考核管理办法》(校字〔2020〕10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决定对10万元及以上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截止2021年8月31日在账单台套10万元及以上实验室仪器设备。
2.2020-2021学年实验室工作日志。
二、学院自查考核
1.逐台核查本单位40万及以上实验室仪器设备在2020-2021学年的使用管理情况,并于2021年11月10日前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系统中完成《安徽建筑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学年度考核评价表(单价人民币40万及以上仪器设备用)》的填报工作,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2.组织本单位10万(含)-40万实验室仪器设备2020-2021学年使用考核工作,填写《安徽建筑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学年度考核评价表(单价人民币40万以下仪器设备用)》,学院留存备查,并于2021年11月10日前上报附件2自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3.对2020-2021学年实验室工作日志以及10万及以上实验室仪器设备履历书填写情况进行检查、整理归档,备查。
三、学校检查考核
11月中旬-12月底,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外请专家组成的学校考核组,对照学院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雅 电 话:63828189
特此通知。
附件1:40万及以上仪器设备考核评价表网上填报操作流程.docx
附件2:10万(含)-40万以下仪器设备自查情况汇总表.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