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实验室化学品和气体采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批与采购
1.所有实验室化学品和气体需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http://219.231.15.92/)申请,详细参见操作流程见(附件1)。其中系统判别为危险化学品和气体采购申请需由中心主任和院长审批,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管制类化学品申购还需在公安系统(附件2)中完成报备审批后方可采购。
2.危险化学品和气体采购,未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中向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备的,危险气体采购未配备合适的监控报警装置、未制定危险气体泄露事故应急预案的,不得购买和报销。
3.教学实验室所购化学品和气体,在招标确定的单位采购,否则不予报销,采购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各实验中心预算(附件3)
4.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气体应在有资质单位采购,采购前将资质证明材料(附件4)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二、送货与验收
采购审批完成后,化学品须直接送至所在学院危化品储存室,由申购人和危化品储存室管理员共同验收登记入库后,方可领用。气体采购须提供用气单位与供应商签订气瓶租赁安全协议,一批一签(附件5)。安全协议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方可送气到指定地点。
涉及危化品以及危险气体供货时须我处人员在场验收,方可入库。
三、入库
各申请人接收货物后,按照实际到货量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中进行入库操作,同时上传物资清单、发票和实物照片。物资清单、发票、实物照片与填报入库数量一一对应,方可审批通过。
四、领用与使用
化学品和气体使用时,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中办理领用申请,生成“领用单号”后,经危化品储存室管理员和中心主任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库。
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管制类化学品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在平台中进行使用登记,未用完的需及时归还至危化品储存室。
五、登记备案
国有资产处低值易耗品网上登记备案平台于2021年7月7日正式上线运行。用户使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或移动手机端今日校园app)验证用户名、密码登陆,选择“低值易耗品登记备案服务”进行申请,化学品和气体登记时在项目描述填写“领用单号”。
六、报销
每学期末,由各实验中心汇总,提交物资清单、发票、实物照片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复核并登记备案后,用户自行打印《安徽建筑大学低值易耗品登记备案表》到财务报销。
请各学院通知到本单位各教学、科研实验室。
联系人:张中 6382818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9月3日